新闻出处:搜配网 发布时间: 2006-01-29 08:35
附件1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.产品描述 (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):1.1产品型号;1.2商标;1.3级别(IA、ⅢA或IVA);1.4形状;1.5尺寸;1.6颜色;1.7光学结构;1.8用于车身的位置(前面、后面或侧面);1.9光学部件以外的其他附件1.10机械结构;1.11有关反射器光学单元材料的简要技术说明书一份;1.1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。2.足以识别产品主要特征的产品照片。3.产品图纸:3.1足以识别该型式反射器特性的图纸一式三份,图纸应能清楚表示出反射器几何尺寸;3.2在车辆上的安装位置;3.3基准轴线和基准中心线。4. 产品关键零部件、材料清单:4.1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关键零部件、材料包括:塑料片(含回复反射器光学单元)和注塑用原材料。4.2 清单中至少要包括关键零部件、材料的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供货单位和进厂检验项目等内容。5. 工厂概况:5.1 生产情况(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、能力及生产历史);5.2 工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;5.3 工厂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(包括: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数量、精度、检定周期等);5.4 与附件3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及机构框图/表和职责规定文件等。6.必要的认证产品检测报告。7. 委托人、工厂的注册证明材料。8. 指定认证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。